司法鑑定人的權利與義務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類型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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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人的權利義務
(一)司法鑑定人享有的權利
1、瞭解、查閲與鑑定事項有關的情況和資料,詢問與鑑定事項有關的當事人、證人等;
2、要求鑑定委託人無償提供鑑定所需要的鑑材、樣本;
3、進行鑑定所必需的檢驗、檢查和模擬實驗;
4、拒絕接受不合法、不具備鑑定條件或者超出登記的執業類別的鑑定委託;
5、拒絕解決、回答與鑑定無關的問題;
6、鑑定意見不一致時,保留不同意見;
7、接受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
8、獲得合法報酬;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司法鑑定人應當履行的義務
1、受所在司法鑑定機構指派按照規定時限獨立完成鑑定工作,並出具鑑定意見;
2、對鑑定意見負責;
3、依法迴避;
4、妥善保管送鑑的鑑材、樣本和資料;
5、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
6、依法出庭作證,回答與鑑定有關的詢問;
7、自覺接受司法行政機關的管理和監督、檢查;
8、參加司法鑑定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司法鑑定人職業道德守則
1、司法鑑定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遵從社會公共道德規範。
2、司法鑑定人應當講求社會效益,為維護司法公正和社會正義服務。
3、司法鑑定人應當依法執業,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開展鑑定活動。
4、司法鑑定人應當加強學習,始終保持過硬的專業技術和業務能力。
5、司法鑑定人應當遵循獨立原則,堅持科學立場,忠於事實真相。
6、司法鑑定人應當保持職業謹慎,嚴格遵循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
7、司法鑑定人應當廉潔自律,誠實守信,尊重同行,公平競爭。
綜上所述,醫療過錯鑑定迴避制度屬於司法鑑定迴避制度的一種,主要是指在醫療事故鑑定過程中,若是其鑑定人同時又是案件的利害關係人,該鑑定人就必須進行迴避的一種規定。該制度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司法鑑定結果的公正性。在實務中,若是您的鑑定人同時又是利害關係人的,您就可以根據此制度申請其進行迴避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邵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