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交強險免賠的情形有幾種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一、汽車交強險免賠的情形有幾種

汽車交強險免賠的情形有幾種

根據《保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以及《交強險條款》的規定,交強險法定免責事由包括以下情形:

(一)下列情形,保險公司有墊付搶救費義務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不承擔保險賠償責任。

1、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

2、駕駛人醉酒的;

3、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4、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受害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三)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四)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五)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二、交強險投保注意事項

(1)投保時,投保人應當如實填寫投保單,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重要事項,並提供被保險機動車的行駛證和駕駛證複印件。

(2)簽訂交強險合同時,投保人應當一次支付全部保險費。不得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之外,向保險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3)應當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誌。

(4)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機動車因改裝、加裝、使用性質改變等導致危險程度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並辦理批改手續。

(5)交強險合同期滿,投保人應當及時續保,並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險單。

(6)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採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並在事故發生後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同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協助保險公司進行現場查勘和事故調查。發生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交強險也不是萬能險,還是有些免賠的情形,而這恰恰是廣大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者需要注意的。對於交強險不予賠償的事故情況或者造成的損失,可以提前瞭解一下是否能通過其他一些商業保險來規避風險。當然,不管是怎樣的保險,在受害人自己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情況下,肯定都是不予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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