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超速30不到50怎麼處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5.36K

一、汽車超速30不到50怎麼處罰

汽車超速30不到50怎麼處罰?

汽車超速滿30%但是未滿50%的扣6分,罰款200元。普通車輛高速公路外罰款扣分如下: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30%的,處以50元罰款,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3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5、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6、超過規定時速70%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其中在限速低於6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未達50%的,處警告。

普通車輛高速公路罰款扣分如下: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

中型以上客貨車、營運車輛、校車、危化品車等特殊車輛參照其特殊規定。

二、車速的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以下行車速度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保持安全車速。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在快速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速車道規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定的行駛速度的,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有交通標誌標明行駛速度的,按照標明的行駛速度行駛。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

超速是很危險的行為,會對車輛的制動性能造成極為嚴重的影響,還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並且超速50%的直接扣12分,還有可能會被吊銷駕照。因此開車一定要萬分小心,注意路上的限速標誌,做到安全駕駛。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