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超速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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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速公路超速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高速公路超速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目前一般來説,高速或國道上超速10%以下是處以警告,不扣分和罰款的,不需要去接受處理的;超過10%~20%,那就要扣3分,罰款200元;超速20%~50%,要被扣6分,罰款200元;超速50%以上的,要一次性被扣12分,罰款500元,然後按照超速速度的增加。

二、機動車超速的危害性有哪些:

超速行駛是安全行車的大敵,總結起來有八大危害:

1、超速行駛時駕駛人不能全面、正確感知車內外的變化。

如汽車以50公里的時速行駛,0.1秒前進1.39米,車窗外事物一掠而過,而人在視野內感覺一個目標要0.4秒,看清事物平均需1秒鐘。如果速度太快就無法獲取足夠的道路信息,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2、超速行駛減弱了駕駛人對空間的認識能力。

車速越快,注視點越遠,時速在50公里以上,注視點常在305-601米以外。由於注視點前移,視野狹窄,清晰度不良,對一些小而變化慢的事物難以辨認,臨近發現時已措手不及。

3、超速行駛時,駕駛人對速度的判斷能力下降。

駕駛人在高速行駛時,不但對所駕車輛速度不能正確判斷,而且對行人、非機動車、其他機動車速度也會低估。在超越前車時就易低估對向來車的速度和距離,同時低估要超越前車的相持距離,發現情況往往措施過遲,易發生相撞或刮擦事故。

4、超速行駛增加駕駛人疲勞程度,反應能力下降。

超速行駛時,超車、會車的機會增多,行駛間距縮短,車外情況應接不暇,駕駛人心理能量和重量能量消耗很多,注意力頻繁轉移,易感到疲勞,時間一久還會瞌睡,極易引發事故。

5、超速行駛有時會使駕駛人的思維判斷失誤。

駕駛人在思考問題時除根據感知材料外,還得藉助經驗分析、判斷。在變速行駛時一旦出現意外,即使當機立斷也需要時間考慮,有些事故就是在做出決定的這一瞬間發生的。

6、超速行駛影響車輛的操作穩定性。

超速車輛操作穩定性惡化,特別是在彎道處行駛,由於離心力的作用,易使車輛向迴轉中心外側發生側滑或傾斜。過大的離心力使車輛變得極難駕馭,甚至失控。此時,如果在路面附着係數較小的道路上行駛,就可能測滑、撞車;如果在路面附着係數較大的道路上行駛,就可能造成翻傾等事故。

7、超速行駛使汽車的制動距離增長。

汽車的制動距離隨車速提升而增加,超速行駛時,其制動距離可比平時大幅增加,因而最容易發生追尾或碰撞建築等事故。

8、超速行駛影響車輛的安全性能。

超速行駛,破壞了車輛在特定環境工作中的指數,加大了車輛的工作強度和負荷,加劇了機件的磨損和損毀。特別對車輪更是不利,跳躍性、拖滑性磨損不説,還提高了摩擦温度,輪胎極易老化和變形,引發爆胎事故。

不得不説在高速路上超速行駛,其實危險性是更大的。一旦出現意外情況,導致事故的發生,往往造成的損害也會十分的嚴重,而這樣的情況下本身超速就是一種違章行為,再加上引發的事故中造成了嚴重的損害結果,那成立交通肇事罪的可能性就會增大很多。之後駕駛人員除了需要承擔交通行政方面的責任外,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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