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佔用應急車道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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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速佔用應急車道怎麼處罰?

高速佔用應急車道怎麼處罰?

依據新交規,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擁堵時,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路肩上停車的,均罰款200元,記6分,15天內需要繳清。

非緊急情況時走應急通道,罰款200元並扣除6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四項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在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

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二、應急車道

主要在城市環線、快速路及高速路兩側施劃, 專門供工程救險、消防救援、醫療救護或民警執行緊急公務等處理應急事務的車輛使用,任何社會車輛禁止駛入或者以各種理由在車道內停留。

三、法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規定: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或者在車道內停車;

(二)在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

(三)騎、軋車行道分界線或者在路肩上行駛;

(四)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

(五)試車或者學習駕駛機動車。

四、停車需知

如果確實遇到故障等無法解決的問題,應將車停在緊急停靠帶內,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在車後方150米處擺放警告標誌,夜間、雨、霧等天氣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尾燈和後霧燈;其他人員一定要撤到安全

區域內,必要時及時撥打高速公路報警電話,請求援助。

特別注意

一是遇有前方交通堵塞等情形時,禁止在緊急停車帶內停靠、排隊;

二是在高速公路越江橋樑上禁止檢修車輛。駕駛人車輛發生故障需停車排除時,未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將故障車輛移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的;車輛發生故障或者事故後難以移動時,未按規定使用燈光並設置警告標誌的,可以對駕駛人處以二百元罰款。

我國在近幾年也會有越來越多的公民會選擇購置私家車輛,為了更好的規範駕駛員的行為,也是制定了道路交通法規並要求駕駛員遵守,如果發生了違規行為後,也是會扣除駕駛員的駕照分數,如果駕駛員的駕駛執照在一年內扣滿12分後,也是需要駕駛員重新進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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