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江隧道超速20%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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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揚子江隧道超速20%怎麼處罰?

揚子江隧道超速20%怎麼處罰?

揚子江隧道超速20%一般需要支付200元的罰款、扣除3到12分的駕照分。具體的處罰規定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六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違反限速規定的,按下列規定處罰:

(1)時速超過限定時速不到10%的,給予警告;

(2)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3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500元罰款;

(3)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000元罰款;

(4)在限速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0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500元罰款;

(5)在限速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

第八十七條 旅遊客車、公路運營載客汽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車超過限定時速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的,處500元罰款,每多超5公里,加處200元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2000元。

2、《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第一條第九款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一次記12分。

第二條第四款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一次記6分。

第二條第五款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一次記6分

第三條第二款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一次記6分。

二、超速駕駛的危害

1、駕駛人不能全面、正確感知車內外的變化

要確保行車安全,首先是依靠人的感知,如果時間太短促,人就無法感知。如汽車以50公里的時速行駛,0.1秒前進

1.39米,車窗外事物一掠而過,而人在視野內感覺一個目標要0.4秒,看清事物平均需1秒鐘。如果速度太快就無法獲取足夠的道路信息,當感知與現實情況接近時,靠經驗或許還可能安全駕駛,但在陌生道路行駛時就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2、影響駕駛人的視覺

超速行駛使駕駛人的視力嚴重下降。車速越高,視力下降得越嚴重,即使是近物,也幾乎無辨認時間和看不清,這就使駕駛人難以全面感知交通信息,極易發生事故。駕駛人的視野、動視力(駕駛人在駕車運行中的視力)等會隨車速的變化而變化,時速40公里時,一般駕駛人可看清前方200米以內的物體;時速100公里時,就只能看清160米以內的物體了。

3、駕駛人對速度的判斷能力下降

駕駛人在高速行駛時,不但對所駕車輛速度不能正確判斷,而且對行人、非機動車、其他機動車速度也會低估。駕駛人在思考問題時除根據感知材料外,還得藉助經驗分析、判斷。在變速行駛時一旦出現意外,即使當機立斷也需要時間考慮,有些事故就是在做出決定的這一瞬間發生的。

4、增加駕駛人疲勞程度

超速行駛時,超車、會車的機會增多,行駛間距縮短,車外情況應接不暇,駕駛人心理能量和重量能量消耗很多,注意力頻繁轉移,易感到疲勞,時間一久還會瞌睡,極易引發事故。

超速、超載駕駛會增加駕駛員的疲勞程度,這樣無疑會增加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故此,為了使得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駕駛員在行使的過程之中,遵守限速等的規定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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