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標電動車標準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7W

電動車可以説是最近幾年才開始在我國流行起來了,現在一出門不誇張的説滿大街都是電動車,然而其中有些電動車卻屬於超標電動車,即超過了國家規定的標準,對於這類電動車一般都是不允許上路行駛的。那究竟超標電動車標準是怎樣的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超標電動車標準是怎樣的

超標電動車標準:

新的電動車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如下:

1、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有兩個車輪;

2、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電助力功能;

3、最高車速不超過26公里每小時;

4、整車重量不大於55公斤。分為三檔,其中,智動型40公斤、助動型50公斤、電動型55公斤

值得注意的是,重量並非判斷電動車是否超標的唯一因素。如果重量超過55公斤,而其它條件,如車的牢固度等適合,也不能以機動車來論。

電動車最高時速不能超過15公里,車身全部重量為40公斤,速度是為了安全,重量是為了能在用同樣的電池儘可能多跑里程,以達到節約電能的目的。現在電動車速度大都可達每小時35公里左右,這是生產商為了迎合消費者喜歡快的心理而生產的,有一定的安全隱患,重量更是如此,生產商為了讓車能跑遠,採用加大電池來助跑,現在有20A、26A的特大電池,如是48V充一次電可行駛60-80公里。綜合前面説的這些,超標車就是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生產的車,也就是時速超過15公里,整車重量超過40公斤就算超標車,目前不準上路的車主要是速度的控制,對重量並不太多的過問。

超標電動車就是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生產的電動車。2011年3月,公安部、工信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四部委下發的一道通知——要求限期淘汰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但是判定是否“超標”的標準,仍是2012年前出台的已被公認過時的電動自行車老國標。超標電動車最好的管理方式是歸納到機動車管理裏面去。現在電動車速度大都可達每小時35公里左右,這是生產商為了迎合消費者喜歡快的心理而生產的,有一定的安全隱患,重量更是如此,生產商為了讓車能跑遠,採用加大電池來助跑,現在有20A、26A的特大電池,如是48V充一次電可行駛60-80公里。

如今有一些電動車可以持續跑5.60公里,然而對於這類電動車一般就是屬於超標電動車範圍內了。為了加強對超標電動車的管理,如今不少城市已經開始出台相應的政策加以治理,一旦發現有超標電動車上路,將會對駕駛人員做出相應的處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