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機動車超速的罰款扣分標準是怎樣的?
一、北京市機動車超速的罰款扣分標準是怎樣的?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的,不罰款,記3分。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5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處200元的罰款。記3分。
4.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扣12分。
二、罰款標準
(一)時速超過限定時速不到10%的,給予警告;
(二)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
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5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0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30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500元罰款;
(三)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
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0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5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50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000元罰款;
(四)在限速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
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5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00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500元罰款;
(五)在限速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
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50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70%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
三、扣分標準
1.扣12分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
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2.扣6分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3.扣3分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總之,因為路段限速標準、機動車不同,所以罰款扣分標準也不同,要具體路段具體車輛分別分析。一般情況下,超速10%以下不罰款只扣分。需要注意的是,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與一般機動車相比,標準更為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