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處罰條例及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由此可見,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必然是無證駕駛行為,但是,持有機動車駕駛證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不能一律認定為有證駕駛行為,一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規定的“無證駕駛”的法律含義是指“無資格駕駛的狀態”。
1、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以前發佈的現仍有效的法律文件規定,“無資格駕駛的狀態”包括以下七種狀態:
一是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是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
三是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
四是通過非法程序取得駕駛證的;
五是使用失效的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
六是在某段時間內喪失駕駛營運機動車資格的駕駛人駕駛營運機動車的;
七是駕駛機動車時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
上述七種狀態即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規定的“無資格駕駛的狀態”,也就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的“無證駕駛”含義,這與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前的“無證駕駛”含義是有區別的。
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開車不帶駕駛證和行駛證,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行車時未隨身攜帶駕駛證即屬於“無資格駕駛的狀態”,即“無證駕駛”。
2、無證駕駛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無證駕駛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無證駕駛和被視為無證駕駛有以下幾種情況:
1、沒有駕駛證的;
2、未經考試,非法取得駕駛證的;
3、駕駛證被註銷、吊銷的;
4、不符合駕駛條件(年齡和健康狀況),非法取得駕駛證的;
5、駕駛證已超過有效期的;
6、駕駛證被暫扣的;
7、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駕駛證駕駛民用機動車的;
8、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在中國駕駛的;
9、駕駛車輛超過最高準駕車型的;
10、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
以上就是小編整合的關於無證駕駛處罰條例的相關規定以及交規,在生活中,駕車這項生活技能都是存在着一定的危險性的,交通事故的頻發也造成了一定的社會恐慌,無證駕駛是非常嚴重的違反交規的行為之一,對公共安全的危害性極大。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網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