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汽車超載如何來進行處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6.74K

一、小型汽車超載如何來進行處罰?

小型汽車超載如何來進行處罰?

按照新交規的規定,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6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一次記3分。

可能有的人認為,一輛規定5人座的私家車,坐上5個大人和1個四五歲的孩童也是完全可以的,這應該不是超載。根據相關規定,孩童也按一個載客計算,所以,大人抱小孩兒坐一個座位也算是超載駕駛,同樣要受到私家車超載處罰扣分。

駕駛車輛出行應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載客,一旦超載將按照私家車超載處罰進行扣分,孩童也按一個載客計算。

二、超載的處罰規定內容是什麼?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各省市制定有自己的處罰條例。以江蘇省為例。

《江蘇省道路安全條例》第六十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人數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超過核定人數未達百分之二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二)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三)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四)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其他客車違反規定載貨的或者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一百元罰款。

第六十一條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百分之三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二)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五百元罰款;

(三)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百分之百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四)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百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五)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小型的汽車超載是需要按照我國法律當中的規定來進行處理的,因為車輛載客人數是固定的,載客人數如果超出的話,那麼很有可能發生比較危險的事故,通常是按照行政處罰,當然比較嚴重的按照刑事處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