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車輛掛靠?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一、什麼是車輛掛靠

什麼是車輛掛靠?

車輛掛靠一般是發生在客運車或者貨運車上,車主有該車的所有權,卻沒有該車的產權,不能自主運營。這時一般就會發生車輛掛靠在某客運公司,以便車主運營。
  二、掛靠的方式

所謂機動車掛靠是指人們在使用機動車參與交通活動時,擁有機動車的產權或使用權,但無機動車的車籍權。其方式一般分為車輛部分掛靠、車輛全部掛靠和指示性車輛掛靠。

(一)車輛部分掛靠:指的是隻擁有車輛的使用權。一般通過合同的形式予以固定,由機動車使用者出資購買車輛的使用權,在整個生產經營活動中,接受機動車產權和車籍權擁有者的支配和生產安全的監督和管理。

(二)車輛全部掛靠:指的是隻擁有車輛的產權和使用權。它的固定形式是由車輛使用者,用全部資金購置車輛,套用他人的户名登記車籍。車輛全部掛靠的機動車擁有者,在整個生產經營或交通活動中,擁有獨立控制支配權。

(三)指示性車輛掛靠:指的是在使用機動車參與與經營活動時,受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的規定限制,被動的把車輛的車籍轉移給他人。只是一種名義上的掛靠,其他性質均保持不變。這種方式,普遍出現在本區從事危險品運輸的散户單位中。

三、車輛掛靠的成因

機動車掛靠現象的形成,有受經濟利益驅動的因素,也有管理部門政策規定滯後的因素。導致在“唯我所用”的市場經濟開放的推動下,機動車屬性的統一被人為地進行分隔,各取所需地為經濟利益服務,從而形成了車輛掛靠現象。

驅動這一社會現象和繼續延伸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轉移市場經營的風險。市場經營的風險始終是投資人關注的焦點,最好的辦法就是將生產經營的風險轉嫁給他人。因此在既不想承擔市場經營風險,又要增長經濟利潤的支撐下,企業將生產經營和車輛使用權的屬性出售給他人,完成市場經營風險嫁接目的。

(二)迎合市場競爭,彌補單位成本的損耗。隨着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和殘酷,部分企業為了不失去一分市場份額,只能用高於成本的條件予以換取。企業為了彌補成本經營的,採取堤內損失堤外補的方式,將一些急於進入“圍城”參與競爭的車輛,以收取管理費的方式納入帳下,以此來抵充單位成本的消耗。如某區搬場公司對外稱擁有機動車39輛,其實他享有車籍、產權和使用權屬性的車輛僅有15輛,其餘24輛機動車均屬掛靠關係。

(三)外省市人員的加入。外省市人員為了合法地進入本市車輛運輸的行列,在本市不斷尋找合作伙伴,一旦確立了合作伙伴關係後,便由外省市人員投入車輛資本,組成汽車運輸公司,實施市場運作。本市民營或集體汽車運輸公司擁有的機動車基本屬於上述狀況。

(四)為獲得營運資質,只能委屈套用他人車籍。一些企業由於受營運性質和營運規模的限制,傳統的營運資質將被取消,為了獲得這部分的經濟利潤,聯合眾多的同性質和規模的單位組成一個營運單位,大家用一個單位的名稱,但各自分灶經營。

(五)擁有車輛車籍權的單位銷聲匿跡。一些企業受種種原因的制約或經營不善,被市場經濟的大潮無情淹沒,這些企業在被淹沒的同時,將車輛作為一種資本轉售或抵壓給他人,以免支出車輛交易的費用,放棄車籍權的擁有。

(六)移花接本,賺取規費中的差額部分。如本市某運輸公司的車輛,將機動車的產權轉買給他人經營,緣由是該企業的車輛養路費高於其它運輸公司,將自己的車輛轉買他人,由他人承擔養路費,自己繳納某運輸公司養路費低的車輛,從中賺取國家規費中的差額部分,達到“盈利”目的。

(七)套用單位名義,購置私人生活用車,本市對私人購車上牌的額度控制相當嚴格,一部分先富起來的人,為了提高自身的生活質量,便套用單位的名義,購置個人的生活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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