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闖紅燈被撞是全責嗎?
一、摩托車闖紅燈被撞是全責嗎?
摩托車闖紅燈被撞如果對方沒有違章,那麼事故方當事人負全責。一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而另一方當事人無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負事故全部責任。
1、在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違反信號燈控制通行的。
2、逆向行駛與對向來車發生交通事故。
3、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追尾碰撞前車。
4、倒車或溜車時與其他車輛發生碰刮。
二、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而另一方當事人無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負事故全部責任。
1、在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違反信號燈控制通行的;
2、逆向行駛與對向來車發生交通事故;
3、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追尾碰撞前車;
4、倒車或溜車時與其他車輛發生碰刮;
5、機動車變更車道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
6、機動車超越前方正在正常轉彎、掉頭或超車的車輛;
7、機動車駛入非機動車道刮撞正常行駛的非機動車;
8、機動車違反裝載規定,因貨物超長、超寬、超高造成交通事故;
9、機動車因裝載的貨物遺灑、飄散導致交通事故;
10、開關車門時造成交通事故;
11、其他單方過錯行為造成交通事故。
三、關於摩托車闖紅燈被撞的責任劃分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由於摩托車駕駛的方便性,很多人選擇摩托車作為代步的工具。但也正因如此,摩托車超速超載闖紅燈等違章行為綠屢禁不止,如果是摩托車超速闖紅燈,那麼這屬於摩托車的違章行為在前,因此造成與他車相撞受傷的,摩托車方依然是負全責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