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法規定酒駕怎麼處理駕駛證?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9W

根據行政法規定酒駕怎麼處理駕駛證?

一、根據行政法規定酒駕怎麼處理駕駛證?

根據行政法規定酒駕處理駕駛證是被吊銷駕駛執照,(一)駕駛員每100毫升血液中檢測出酒精含量超過20毫克就屬於酒後駕駛,超過80毫克就屬於醉酒駕駛。

(二)酒後駕駛機動車要接受什麼樣的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91條第1款“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人處以罰款、暫扣駕駛證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處罰決定;對違法行為人處以行政拘留,由縣級公安機關或相當於縣一級的公安機關作出處罰決定。

記12分,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二、酒後駕車應如何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進行以下處罰: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2、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3、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罰款;

4、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千元罰款。

5、一年內有違反上述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為了使被保險人注重控制風險,避免被保險人因投保而對風險疏於防範以及由此產生的事故率的增高,保險公司對於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制定了一套免賠率制度。具體規定參照條款第十七條:在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承保範圍內的損失時,保險公司只負責損失額度×(1-免賠率)的部分,損失額度×免賠率這部分需由被保險人自己承擔。另一方面,為避免因免賠率制度使保户在遭受大事故時蒙受損失,保險公司又設計了不計免賠特約險。不計免賠特約險是指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承保範圍內的損失時,保險公司對損失額度×免賠率這部分金額負責賠償。(注:保險公司規定必須在已投保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基礎上,方可投保本險。)

在當代社會,我們國家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具體的刑法,對於酒駕這個行為都做出了明確的約束,一旦喝完酒之後必須要保持頭腦清晰,等到酒精的含量完全消失之後,才能夠重新的駕駛機動車輛,否則的話將會釀成悲劇,甚至是重大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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