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駛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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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駛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違章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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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當事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扣留當事人的機動車駕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具體的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駕駛證:

1、飲酒、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2、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駕駛證或者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3、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4、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

5、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

6、使用他人駕駛證的;

7、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駕駛人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屬於違法行為,將依法一次性扣6分。

能夠幫助當事人更加順利的處理事故,同時知道在處理的過程中自己有哪些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當然,在這方面也是很容易產生糾紛的,要是不清楚該如何處理交通事故糾紛的話,可以先來電諮詢一下我們律師365網站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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