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報銷與醫療侵權責任糾紛怎麼解決?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W
醫保報銷與醫療侵權責任糾紛怎麼解決?

一、醫保報銷與醫療侵權責任糾紛怎麼解決?

醫保報銷與醫療侵權責任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訴訟的相關方式解決。侵權責任中醫療費社保報銷部分不可以再次獲得賠償,但是侵權者需要將被報銷的費用支付給社保部門。

具體來説,醫保報銷部分需要侵權人賠償,不應將原告已通過醫保報銷的醫療費從被告應承擔的賠償數額中予以扣除。關於社保部分已經報銷的部分,可在法院生效判決作出後,侵權人履行完賠付義務後,由社保部門以不具備《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規定的“第三人不支付”這一前提條件為由向受害人直接追償。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衞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二、醫療費社保報銷怎麼報銷?

醫療費用報銷帶齊以上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相關部門申請辦理,經審核,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就可以即時辦理。報銷材料:

1、病人入院三日內憑《入院通知書》和《醫療保險證》到所住定點醫院醫療保險辦公室辦理醫保登錄手續。住院期間《醫療保險證》由醫院醫保辦留存,出院結算時還給本人。

超過三日不辦理登錄手續的,住院醫療費自負。

2、出院時應先到醫院醫保辦辦理醫保出院結算手續。

3、參保居民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病人出院時屬於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醫院直接與患者結算報銷。

發生醫療侵權行為時,可以要求醫療機構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比如説關於損失部分進行賠償,但實際上醫療保險也是可以對於醫療費用進行報銷的,而在侵權責任當中,醫療費用報銷部分不能夠再次的獲得賠償了。因此雙方關於此問題發生糾紛,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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