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手術費誰墊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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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手術費誰墊付?

一、交通事故手術費誰墊付?

1、交通事故手術費可能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2、手術費也有可能由保險公司支付

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搶救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保險公司。

3、在交通事故發生後,肇事雙方都要根據事故情況和傷者受傷情況做不同處理:

(1)對於肇事司機,應當及時墊付傷者的搶救費用和必要手術等費用,這樣至少應當保證傷者的傷情不能因無錢醫治而擴大,這樣因為傷者耽誤最佳治療時機,導致更嚴重的傷害,損失也在不斷擴大,後期理賠也會無形加大肇事司機的賠償責任。

(2)對於受傷方,肇事司機能及時墊付所有醫療費是最好的情形,但在肇事司機不配合墊付的情況下,自己應及時自行墊付治療費用,若治療費用緊張的應及時和交警部門聯繫,看能否和保險公司、肇事方或醫療基金部門協調,及時保障受傷者身體健康利益。

(3)最後,在因治療過程中支付了醫療費用的,最好是哪方支付費用,哪方保管好自己墊付的醫療票據或做好協議和情況説明,在司法實踐中經常出現雙方爭執到底誰在治療過程中墊付了多少醫療費,往往是在沒有其他證據情況下,有原件當事方主張通常會得到法院支持。

二、交通事故主次責任賠償比例是怎樣的?

1、第一種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的賠償責任;

(4)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

(5)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的賠償責任;

(6)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與處於靜止狀態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方在該車應當投保的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對超過最低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規定賠償。

2、第二種是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1)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3)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4)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5)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6)屬於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無責任的,視具體情況確定雙方的賠償責任;

(7)屬於不能認定事故責任的,雙方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發生之後,通常會有人受傷,此時手術費可能需要由受傷的一方自己支付,也有可能由保險公司、或者是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支付。具體手術費由誰支付,需要結合實際的情形確定。當然,在沒有人支付手術費的情形,醫院也不得因為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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