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能算是肇事逃逸?
一、怎樣才能算是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即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這是行為人的主觀認知因素。
如果行為人沒有意識到交通事故的發生而離開現場,則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後逃逸”。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偵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間,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屬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詢問案件偵辦情況的,除依法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並做好記錄。
二、肇事逃逸沒造成傷害行政拘留最長多少天
肇事逃逸沒造成傷害行政拘留最長15天。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發生交通肇事逃逸這樣的一種情況,那麼必然是需要採取一定的處罰措施的,當然了,交通肇事逃逸是有一定的認定標準,主觀上想要逃避責任的承擔,客觀上存在駕駛機動車輛或者是丟棄機動車輛逃離現場的才能算是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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