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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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是什麼

一、酒後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是什麼

酒後肇事逃逸的處罰是扣12分、吊銷駕駛證。造成嚴重傷亡的交通事故並且逃逸的,涉嫌構成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這裏所説"責任"是指民事責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説的賠償責任、法律將該責任確定為推定過錯責任、由於當事人逃逸導致事故現場遭到破壞,使交管部門對事故責任難以認定,首先推定其有過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若其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才可減輕其責任,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舉證責任。

二、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認定

1、認定逃逸存在一個前提條件,即行為人對肇事事故應是明知的。

如果行為人對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駕車繼續行使,主觀上沒有惡性。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只是在進行正常的駕駛行為。所謂的“逃逸”時不能成立的,如果對於這種駛離現場的行為以逃逸論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是典型的客觀歸責,無論從刑事立法基本原則還是從司法公正角度出發都是不適宜的。當然,這裏的“明知”並非要求肇事者對於其中所有的細節都有着具體的明知,只要堅持主客觀統一的原則,對於肇事存在蓋然性、可能性的明知,就符合要求。

2、逃避搶救義務以及其後逃避責任追究。

一般情況下,逃逸者不履行搶救義務和逃避責任的動機是重合的,但在特定情況下,也可能存在着並不逃避搶救義務但儘可能地逃避肇事責任追究或者不履行搶救義務但並不逃避責任追究這種單一動機的情況,前者如甲駕車將被害人撞成重傷後,將被害人儘快送到醫院,但之後一走了之的情形。只要具備逃避搶救義務和逃避責任追究這兩個動機中的任何一個,都應認為具備了逃逸。

發生車禍之後,為逃避法律制裁而逃跑的,屬於肇事逃逸行為,會弔銷司機的機動車駕駛證,還會按照受害者的傷情,司機的認罪態度,自首情節進行處罰,若是被認定為交通肇事罪,需要追究司機的刑事責任,可以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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