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員傷交通逃逸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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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員傷交通逃逸怎麼處罰?

一、沒人員傷交通逃逸怎麼處罰?

沒人員傷交通逃逸將會按照200元至2000元罰款來進行處理,並且是可以採取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交通肇事逃逸,如果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處200-2000元罰款,可並處15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對方肇事逃逸是全責嗎?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導致事故無法認定責任的,由逃逸者承擔全部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本身是一種很嚴重的過錯,但並不是逃逸就一定負全部責任。若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交通違法行為,也有過錯,則要根據雙方的過錯對於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交通事故責任

在當代的社會目前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但是沒有造成非常嚴重的傷亡,比如説根本就沒有人員傷亡,只有財產方面的一些損失,但是卻因為害怕承擔責任,存在交通肇事逃逸這種情況的話仍然是需要承擔相對性的行政責任的,比如説有行政拘留的措施或者是行政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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