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起訴費用由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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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生車禍之後,當事人可以選擇的解決方式其實挺多的,而其中不得不説訴訟算是比較有效的處理方式了。而現在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其實也有不少人在遇到車禍糾紛的時候會向法院提起訴訟,而這個時候就要求繳納一定的費用,但是這個車禍起訴費用由誰承擔呢?如果你搞不清楚的話,可以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車禍起訴費用由誰承擔?

一、交通事故訴訟費的繳納標準

2007年4月1日起,新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開始施行,總體訴訟費用大幅度降低,極大解決了人民羣眾打官司難的問題。對於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而言,更是極大降低了受害人訴訟維權的法律成本。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除了訴訟費用大幅減少之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規定了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的權利,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受害人提出司法救助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其緩交訴訟費。也就是説,只要受害人提出司法救助申請,就可以緩交訴訟費用直接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如果提起訴訟後受害人敗訴,根據第五十條進一步規定,人民法院將視受害人的經濟狀況決定減少或免除其應承擔的訴訟費。

速算公式為:

1、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訴訟標的額×2.5%-200元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訴訟標的額×2% 300元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訴訟標的額×1.5% 1300元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訴訟標的額×1% 3800元

比如:因交通事故受傷,須向肇事方及保險公司索賠30萬元,那麼,30萬元的訴訟請求,需要交納多少訴訟費呢?

30萬×1.5% 1300元=5800元

二、車禍起訴費用由誰承擔

《道路交通安全法》於2004年5月1日實施後,要求機動車必須投保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險,以保證交通事故受害者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能夠得到及時的救治和最大限度地得到經濟補償。

關於交通事故訴訟費的負擔,如果交通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在訴訟前主動理賠的,則保險公司不應承擔訴訟費用。如果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或不按有關法律規定理賠,如賠償數額是在保險限額範圍內,則保險公司應承擔全部的訴訟費用,如賠償數額超過保險限額,則保險公司應承擔與其賠償數額相應的訴訟費用,剩餘部分的費用則由各方當事人依責任大小及賠償數額的多少分別承擔相應的訴訟費用,這樣做符合《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19條規定—“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由責任的由雙方分別負擔”。

可能有人認為,保險公司不是交通事故的侵權行為人,要求保險公司直接對事故受害人賠償並承擔訴訟費用,對保險公司是不公平的。筆者認為隨着社會的不斷進步,法律的不斷健全,人的認識在不斷的提高,人的價值(包括生命價值)是無限的,在人的身體受到傷害或死亡時,能夠最大限度得到救治和補償,方可體現人的生命價值。2004年5月1日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將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寫入該部法律內,並規定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用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從而為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據。

所以在訴訟過程中往往會牽扯到保險公司,畢竟在車險範圍內的車禍損失,保險公司都是要作出相應賠償。所以在實際承擔車禍起訴費用上面,可能很多人就不知道究竟是肇事方承擔,還是保險公司或者是受害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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