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後對方亂要錢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W

交通事故後對方亂要錢怎麼辦

遇到事故首要的當然是打110報警啦,如果有人員傷亡,同時再打120救駕。而不是去和他人據理力爭,辨個雌雄,這樣只會無濟於事。最重要的是找保險公司理賠。俗話説得好,和氣生財,適當地和對方協商,如果對方只是輕微地受傷卻要求你賠償鉅額的損失,那你也不能因怕麻煩而向其妥協,一定要走法律的途徑。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條例》這法律表示了“公安機關的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據交通事故當中的當事人的表現對發生交通事故所產生的後果的嚴重程度的大小來認定當事人的應負的責任”,必須依法確認事故中各方當事人法律規定了的義務;按相關法律保證各方當事人法定義務的有哪些優先原則,具體包括:

1、行為責任因素;

2、因果關係的因素;

3、路權的相關因素;

4、安全因素。

必須瞭解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原則:當事人是否有過違反交通規章的行為,違章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是否有因果關係,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以此來認定當事人應承擔的交通事故責任的程度。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對事實沒異議的就可以離開現場了,若存在爭議,就應向公安機關報告,自己還要保護好現場。值班的民警會到現場進行技術勘察,並要求當事人在現場簽字確認,同時可扣留相關肇事車輛和相關人員證件,最後與相關人員約定好事故處理時間。

在接下來的責任認定期間,涉事人員有可能會被叫過來多次詢問和取證的,並在現場與各方涉事人員確認事故的起因和責任歸誰承擔,同時尊重當事人因為不服而申請再次審清的權利。

責任認定之後的一個步驟就是處罰辦法了,責任認定呈送給相關領導審批後就可以填寫處罰裁決書啦,必須向當事人宣讀,同時告訴他有權進行政複議,最後再辦理一系列手續,完成處罰措施。

賠償調解

1、收集與損害賠償相關的證明、票據以及各種相關的資料。

2、在確認傷者治療結束或確定損害的結果後,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問一下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願不願意進行賠償協商。願意協商的,協商次數最多為兩次;不願意協商的,就告訴當事人可以法律規定的時間段裏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的呢。

3、雙方協商通過之後,我們就要寫一篇《調解書》,並同時送到雙方當事人那裏。

4、協商不成功的,那就要寫一封《調解終結書》啦,然後再把它交給當事人,並且告訴當事人可以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哦。

但願人間處處有真愛,不再讓一次次的訛人事件污染了社會的美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