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責是什麼意思
一、交通事故全責會處罰嗎
全部責任和無責任,完全由當事人中一方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者負全部責任,而與事故無直接因果關係的另一方無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1、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全責理賠標準
1、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程序怎麼走
1、現場調查
事故發生後,交警來到現場,會現場進行勘驗檢查,詢問當事人和相關證人,並製作現場勘查筆錄。
2、檢驗鑑定
現場調查後,還不能確定當事人之間的責任,還需要通過檢驗、鑑定進一步確定或者驗證。需檢驗、鑑定的,交通管理部門自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3日內委託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檢驗、鑑定應當在20日內完成,超過20日的,應當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當事人對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結論複印件後3日內聽出重新檢驗鑑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批准後,應當由另外的技術人員、鑑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鑑定。
3、製作事故認定書
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認定不服的,申請複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