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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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嚴重的公路交通事故,會造成嚴重的後果,危及財產甚至人身安全。近年來,有關公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報道層出不窮。車禍甚至成為大家談之色變的一個話題。那麼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處理流程是怎樣的?本站為您解答。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責任的認定是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應在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實踐當中很多當事人錯過了這個期間,導致不能申請複核。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殘疾用具費、後續治療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營養費、住宿費、法醫鑑定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財產損失等16項。而上述賠償費用必須要有相應的證據來予以證實,否則難以得到人民法院的採信和支持。

1、醫療費 它包括醫藥費、治療費和住院費等。證明醫療費的證據主要有:門診病歷、住院病歷、門診收據、住院費收據、住院費用明細清單、診斷證明書;

2、誤工費 它是當事人因治療、傷殘鑑定、處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導致收入的減少。證明誤工費的證據主要有:出院通知單、醫院出具的病休證明、法醫鑑定書、所在單位的誤工證明及出事前三個月工資表。若誤工人員的工資超過了國家規定的納税的起徵點,還應當提交税務部門出具的完税憑證。

3、護理費 它是由於受害人無法自理必須護理而支付給護理人員的工資。證明護理費的證據主要有:醫療機構出具的需要護理的證明(包括護理時間和護理人數);護工從事同等級護理證明的勞務報酬標準或者護理人員收入減少的證明;若是家屬護理的,應當按照家屬的誤工費提供證據。

4、住院伙食補助費 它僅是針對受害人在住院期間而言,其主要證據包括住院費收據、出院小結和住院病歷。

5、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 只要具有死亡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户籍註銷證明、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三者之一項即可,並提供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關統計數據。

6、殘疾賠償金 它是受害人因勞動能力的喪失致使需給予收入的減少。其證據包括:法醫鑑定結論、法醫鑑定費收據。

7、殘疾用具費 它是受害人因傷致殘需配置殘疾用具所花去的費用。其證據應當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對受害人需要殘疾輔助器具的證明;國產普及型器具的價格標準;配置機構出具的更換週期和維護費用的證明。

8、被扶養人生活費 其證據包括扶養人、被扶養人身份證明及家庭情況證明,包括被扶養人有無生活來源。

9、後續治療費 通常依據法醫鑑定結論並參考病例證明。

10、營養費 主要是醫療機構開出的診斷證明,並應在診斷證明中註明加強營養。

11、住宿費 其證據表現為住宿費收據,據實結算。

12、交通費 它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事而支出的必要的車、船費。通常就是交通票據。

13、法醫鑑定費 它是受害人在法醫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或者傷殘鑑定而用去的費用。有醫院病力、診斷證明書、法醫鑑定書即可相互印證。

14、精神損害撫慰金 精神損害指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人格權和身份權受到不法侵害、遭受到精神上的痛苦。關於具體的賠償數額,法律對此未作出明確的規定,這涉及到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15、財產損失 它是因交通事故的發生造成財物所收到的損失,通常為財物受損的評估報告(如:價格部門的鑑定結論)和修車發票。

城鄉賠償同命同價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中受損的車輛需要賠償

事故的車輛需要賠償。因為交通事故給車輛造成了實際客觀的損失,就可以要求肇事承擔賠償責任。一方需要提供正式的維修發票,經過維修之後不能完全恢復以前的性能,還可以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對車輛維修貶值損失進行鑑定,鑑定出來的貶值損失也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交通事故的處理詳細流程:

現場勘查

1、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後,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並快速處置現場。

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製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現場勘查必須做到依法、及時、全面、準確。

4、現場勘查記錄經複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7、事後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鑑定。

責任認定

1、在調查階段,必要時可召集當事人舉行聽證。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證據後,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3、公佈責任時,必須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席講清事故的基本事實和認定責任的理由與依據。

4、告知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處罰

1、責任認定發生法律效力後,應對責任當事人作出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

2、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

3、向責任人宣佈處罰裁決。

4、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5、完善處罰的相關手續。

6、執行處罰。

賠償調解

1、收集與損害賠償相關的證明、票據、各種資料。

2、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進行賠償調解。調解次數最多為二次。

3、調解成功後,製作《調解書》,並分別送交當事人。

4、調解未成功的,必須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綜上,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處理流程嚴謹周詳,對當事人,包括肇事人和受害者方都規定了詳細的處理過程和方法,形成了一整套的固定流程。每一起涉及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都必須遵照這個流程進行處置。公平公正地查清事實,理清責任,才能給受害人家屬一個交代,讓肇事者得到應有的處罰。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菏澤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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