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雙方賠償協議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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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雙方賠償協議書怎麼寫?

交通事故雙方賠償協議書怎麼寫?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經常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交通事故,並且在事故發生過後往往會引發一系列的賠償問題,並且需要事故雙方在協商之後簽訂一個交通事故的賠償協議書,避免在事故的賠償問題上產在揪扯不清的現象而對雙方造成麻煩。因此在一起交通事故發生之後,這起交通事故中所牽扯到的各方當事人應該在一起對這個交通事故的賠償問題進行一個協商,如果事故中的各方當事人對事故責任判定沒有爭議的話就可以自行協商後簽訂事故協商賠償書,或者對事故的賠償問題各方存在某些爭議不能夠自行調節的話,那麼就可以由我國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對這起事故的各方當事人進行調解,並且根據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責任的判斷來劃分賠償責任,然後就可以對這起交通事故簽訂一個事故賠償協議書了。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很多車主並不是很清楚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應該怎麼去寫才能夠有法律效力呢?簽訂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我們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為了避免因交通事故賠償問題而產生的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紛,我們應該對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的簽訂有一個簡單的瞭解,下面我們就對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的有關內容進行一個簡單的分析和解釋,希望對各位車主提供一定的幫助。

首先我們先來看一下,當一起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中的各方在簽訂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時,應當注意哪些問題。根據我國交通法律的相關規定,對於交通事故賠償問題而言,在經過我國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對事故各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後,各方對事故賠償問題達成一致的話,那麼事故的各方當事人就可以在他們一致同意的事故賠償協議書上簽字或者蓋章,而這個協議書就具有民事合同性質了。因此事故各方當事人必須按照他們簽訂的協議書來履行自己的賠償責任和義務,絕對不能夠自作主張的去改變或者解除他們簽訂的賠償協議。此外,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簽訂協議後,如果事故一方當事人需要支付給另一方一定的賠償金,那麼這個賠償金應該按照法律規定,詳細清楚的列出你需要給對方支付賠償金的具體項目內容包括哪些。這個賠償項目比如有事故當事人受傷後的醫療費用、事故受害人和他們的親人因為這起交通事故而產生的一些誤工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等具體的賠償內容;我們千萬不能夠僅僅只寫我們需要支付給對方賠償金的一個具體數字,而需要註明每一項賠償項目的賠償金是多少,這樣是為了防止以後賠償者或者受賠償者對於賠償金糾纏不清,而且這樣也能夠使今後賠償流程和法律訴訟更加清晰明瞭。

我們在清楚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需要注意的問題之後,下面我們就主要來了解一下一個符合法律規範的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應該怎麼寫,其中應該包括哪些內容吧。根據我國道路交通法的相關規定,一個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中應該包括以下內容:首先應該註明事故中的甲方和乙方,寫清楚甲方和乙方的姓名、性別、民族、家庭地址、身份證號、駕駛證號等等內容。這些基本信息寫完之後,就應該交代事故發生的具體過程了,在説清楚事故過程後,再註明事故的責任認定,然後寫明根據雙方的協商,經過雙方當事人以及家屬同意,對於這起交通事故的相關賠償協議內容具體是什麼予以分條説明,再把這個事故賠償協議複製三份,雙方各自拿一份,然後由交警大隊備案一份。最後寫明時間日期。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  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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