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在斑馬線上騎電瓶車被撞如何定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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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在斑馬線上騎電瓶車被撞如何定責?

行人在斑馬線上騎電瓶車被撞如何定責?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二、交通事故定責流程是怎麼樣的?

1、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後,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時限: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經報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3、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公佈交通事故責任時,召集各方當事人同時到場(無故不到場的,按缺席處理),出具有關證據,説明認定責任的依據和理由,並將《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交當事人。如拒絕簽收,可能造成放棄申訴權力的後果。

4、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申請書後30日內,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將《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分別送交申請人和原責任認定部門;原責任認定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後,在5日內向各方當事人公佈重新認定決定。

5、交通事故責任的重新認定決定為最終認定。

6、辦案人員宣佈事故責任時,要出示如下證據,説明定責的理由和依據:

1)事故照片

2)車輛、人體(受傷或死亡)的檢查、勘驗筆錄

3)車輛、人體(受傷或死亡)等技術鑑定報告

4)事故現場圖

綜合上面所説的,發生交通事故在定責時會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來,在交通法的規定中也是專門存在相關的標準,如果是屬於一方的過錯就會由一方承擔,但如果是屬於雙方的過錯就會按同等或者是主要責任來進行處理,只要在發生事故協商好賠償的事宜就不會引起各種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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