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自行車電動車如何劃分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3W

交通事故自行車電動車如何劃分責任?

一、交通事故自行車電動車如何劃分責任?

自行車、電動車發生通事故責任劃分規定如下:

依據電動自行車的屬性不同,採用不同的歸責原則,在交通事故當中涉及電動自行車責任劃分時應區分以下兩種情況分別處理:

1、電動自行車屬於機動車

達到《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標準》技術要求的電動自行車屬於機動車,應當納入機動車的管理範圍,駕駛人應當持證駕駛,適用過錯原則,在交通事故當中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第一款第(1)項的規定進行處理。因此,人民法院在處理該類案件時一般是根據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所劃定的過錯大小劃分責任大小,依法確定雙方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承擔責任的比例。

2、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

沒有超過《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技術要求的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適用無過錯原則,在交通事故當中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第(2)項的規定進行處理。湖南省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實施辦法當中,對責任比例進行了進一步的細化,該實施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1)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

(2)機動車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

(3)機動車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

(4四)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20%。

二、一般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

電動車也有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分,若是涉案的電動車是機動車,那麼只要騎自行車的公民並不存在過錯,就需要由駕駛電動車的一方來承擔侵權責任,具體的各方是否存在過錯,需要由交警來認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