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機動車負全責保險公司賠償怎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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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機動車負全責保險公司賠償怎樣辦理

一、交通事故機動車負全責保險公司賠償怎樣辦理

發生交通事故後,全責方車輛投保交強險,三者商業險,其賠付方式為:

第一,由交強險在保險限額內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其中財產損失2000元,醫療費10000元,殘疾賠償金110000元;

第二,超出交強險賠償限額的部分,應該由商業三者險進行賠付,再保險限額內全部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如果三者險也不足賠償,作為司機車主需要承擔其他部分的賠償義務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六條規定,交強險合同中的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其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分為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以及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

二、交通事故賠償

車輛事故賠償,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鑑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1、殘疾賠償金等於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乘以殘疾係數乘以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等於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等於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鄧毅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乘以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等於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乘以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等於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這類受害人員應積極的收集案件證據,確保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失。辦理時,應積極的遞交這類案件證據和交通責任認定書,由這類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辦理。保護這受害人員的合法權益,要求肇事者和責任者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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