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通事發生後賠償的項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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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包括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湖北交通事發生後賠償的項目有哪些

一、湖北省人身損害賠償標項目內容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撫養費、後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計算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各個類別的特性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單獨計算。

1、醫療費:根據實際開支情況,憑醫院發票要求;

2、住院伙食補助費:武漢法院都是參照本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認定為15元/天;

3、營養費:醫囑或鑑定意見上有加強營養的説明,則可以要求,一般認定為15元/天;

4、後續治療費:根據鑑定意見書上確定的數額要求,如果沒有鑑定,又需要後續治療的,可以等到實際治療後,根據醫療費發票另行要求支付;

5、護理費:一般都是根據鑑定意見書上確定日期計算:法院認可的數額為50元/天到60元/天。

6、交通費:根據診療時間、就醫和鑑定地點、通常乘座標準等確定,有票據的根據票據來,沒有票據的,一般都是法院酌定幾百元;

7、誤工費:誤工時間根據鑑定意見書上來確定。每天的誤工費,根據自己的實際收入確定;

8、精神損害撫慰金:湖北省的最高標準為5萬元。

二、最新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

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24852元;

2、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年):10849元;

3、城鎮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性支出(年):16681元;

4、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年):8681元;

5、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年):43217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財產損失賠償標準,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

1、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於局部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因局部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於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

2、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以上就是對湖北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和賠償標準的整理。當在湖北省發生交通事故時,雙方可以通過以上內容判斷賠償或被賠償的範圍,分別確定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賠償,同時依據警方對事故現場的鑑定,判定雙方的責任和具體賠償金額。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衡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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