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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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有哪些?

一、交通法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可以按照下列標準進行賠償:

1、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2、致殘賠償項目和標準: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3、死亡的賠償項目和標準: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1中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遭受精神損害項目和標準:賠償權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內容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屬製作式文書,主要由首部、認定內容、尾部三部分組成。

(一)首部

1、標題

在文書頂端正中寫明“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字樣。

2、編號

在標題正下方注出案件編號“第××號”。

3、責任認定的時間及地點

如:“時間:

地點:××市××街南段”

4、案由過渡語

繼時間和地點之後,另起一行寫明下一段文字:

“對於19××年×月×日×時×分發生在××(寫明事故發生的路段)的×××(事故一方人姓名)和×××(事故另一方人姓名)交通事故,經本機關現場調查,分析研究後,做出如下責任認定。”

(二)認定內容

這是該責任認定書的關鍵項目,應用分條分項的方式一一寫明分析認定的具體內容。分析應依據交通現場勘查、詢問見證人及車輛檢驗等情況進行推論,説明負有責任的一方因何原因,違反了交通管理法規的哪一條,以致造成了該交通事故,據此應負此起事故的什麼責任。分析應入情入理,合理公正,提出的違章依據與後面的責任認定結果要緊密關聯,互為因果,嚴密無間。

繼認定結果之後用“特此認定”公文落款語結尾,右下角加蓋認定機關公章,並註明承辦人姓名、年月日,並加蓋承辦單位公章。

(三)尾部

根據交通法規有關規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有權向做出該責任認定書的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重新認定。據此在尾部應寫明“此認定書,已於××××年×月×日向當事人各方宣佈,當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認定書後15日內向××交警大隊申請重新認定”。

最後寫明本責任認定書分送的形式:(一式兩份,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存檔)。

需要明確的是,對於交通事故賠償的具體情況是需要基於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書來確定的,造成了人員死亡的還需要追究有關法律責任的,如果對有關情況的賠償有異議的,可以無法協商處理的,是可以起訴到法院來進行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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