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誤工費證明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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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誤工費證明怎麼寫
現證明,身份證號碼xxx:於x年x月x日起一直在我們單位工作,任職務,其月平均工資為元。在x年x日至x年x月x日期間,因發生交通事故受傷,未到本單位上班,共計誤工x天,根據本單位規定,扣發上述期間工資總計為xxx元。
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蓋法
財務人員簽字:
x年x月x日
説明:
1、格式內容僅供參考,出具本證明的單位應帶附帶提供該單位的主體身份證明(營業執照);
2、誤工費不是收入,是指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3、如果月收入超過個人所得税起徵點,應當提交納税證明。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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