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有效賠償時間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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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強險有效賠償時間是什麼?

交強險有效賠償時間是什麼?

1、對屬於保險責任在2000元以下的僅涉及財產損失賠償案件,被保險人索賠單證齊全的,保險公司應在當日給付保險金。

2、對屬於保險責任在10000元以下的人身傷亡賠償案件,被保險人索賠單證齊全的,保險公司應當在3日內給付保險金。

3、對屬於保險責任在50000元以下的人身傷亡賠償案件,被保險人索賠單證齊全的,保險公司應當5日內給付保險金。

4、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交強險賠償案件,被保險人索賠單證齊全的,保險公司應當在被保險人提出索賠申請不超過7日內給付保險金。

保險人自收到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20日內,對其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後,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

二、無證駕駛事故交強險賠不賠

無證駕駛致交通事故交強險可否免賠產生以下分歧

第一種觀點認為:無證駕駛屬於《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免賠事由,本案中駕駛人違反法律無證駕駛,事故是駕駛人自身過錯造成的,應該由駕駛人承擔全部責任,保險公司可拒賠。

第二種觀點認為:交強險是強制性的法定保險,其實行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保險費率,其賠償原則為無過錯歸責原則,即機動車有無過錯及過錯的大小等情形,均不能作為保險公司免責、減輕責任理由。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情形下,保險公司可以對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並不能免除對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也即交強險對人身傷亡的賠償是無條件的。該次事故王金明主張的是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等屬人身損害賠償範圍,而非財產損失,故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銅鼓支公司應該依法進行賠償。

我國實行的交織險制度對發生交通事故後的相關賠償問題進行了明確的規定,需要明確的是, 如果是駕駛人員存在違法的情況下造成的交通事故,那麼商業保險是有權不予理賠的,但交強險還是可以對造成的損失進行合法的補償,具體情況據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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