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救費在交強險賠償範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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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救費可以賠償

施救費在交強險賠償範圍嗎?

事故救援費分標的車(也就是你的車)的救援費和三者車的救援費,如果是標的車的在車損險項下賠付,沒有保車損險的話是不予賠付的,三者車的施救費在交強險項下2000元內(含)賠付,超出2000元在標的車的商業第三者責任險項下賠付。

交通事故施救費由誰來承擔

1、具體需要看單方事故,還是多方事故。單方事故肯定由車輛駕駛人承擔。

2、多方交通事故,施救費應由肇事車輛的保險公司賠償,超出保險限額由被告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保險人所承擔的費用數額在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道路交通事故中,為施救出險車輛所支出的合理、必要的施救費,均應由保險公司賠償,且對施救費的賠償並不考慮施救措施是否成功,出險車輛經被保險人進行施救,即使花了費用但未奏效,保險公司對施救費用也應負責。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條的規定,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搶救費用的支付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對於事故車輛身份明確,而且參加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明確由該機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預先支付搶救的費用。由於受保險性質的限制,保險公司支付的費用不超過被保險人投保的責任限額。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費用。

2、事故車輛尚未投保第三者責任險或者投保的責任險過期而未續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費用。

3、肇事車輛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費用。

交通事故全責方承擔交通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等相關法律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首先由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認定。由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第三責任限額內賠償,超額部門,再由對方根據責任認定情況賠償。保險公司及對方需賠償醫療費,誤工費和住院護理費,住院伙食費,交通費。造成傷殘的經傷殘鑑定後根據殘級確定賠償傷殘賠償金額,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用於交通的費用

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後,需要前往醫療機構治療,並且有可能在治療過程中轉院治療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支出,對於受害人來説是一筆財產損失,這一損失與加害人的加害人的行為存在相當因果關係,按照侵權法的理論,賠償義務人對此應承擔義務責任。

在交通事故中因對方失誤造成的事故,這時受害方應保持冷靜應該向有關法律事務所諮詢該事故所涉及的交通費。

交通事故一方全責的,傷者賠償數額應該由侵權人承擔,如果侵權車輛投保保險,可以由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超出保險限額餓部分,由侵權人承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綜合上面所説的,施救費是在交強險賠償範圍的,但是超出了範圍如果想要商業保險公司賠償的話,那麼車輛就必須是在有車損險的情況下才給予理賠,所以,施救費也是有限額的,不是有多少報多少,自己也會承擔一部分,因此,在購買車輛保險的時候一定要購買齊全,這樣才能減少自己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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