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標準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W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標準有哪些

近年來,隨着社會經濟飛速發展發展,生活水平也不斷提高,機動車數量急速增長,相應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的頻率也越來越高,因為交通事故導致的損害賠償糾紛問題也越來越突出。面對這個問題應該有哪些事項是我們需要注意的呢?本站小編為大家簡單講一下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相關問題。

一、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及賠償標準

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1、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區分標準;

2、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的賠償標準;

3、道路交通事故財產賠償金額的賠償標準。

賠償項目:《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兩項,並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可賠償項目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後續治療費、輔助器材、器具等費用、鑑定費。

二、計算方法

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下列原則對當事各方的總損失進行調解:

(一)當事人負全部原因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二)當事人負主要原因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三)當事人負同等原因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四)當事人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限額內予以賠償。超過交強險限額的部分,由承擔全部原因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總損失100%的賠償責任。

對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在承擔自身全部損失後,按照下列原則確定賠償比例:

(一)機動車一方負主要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70%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一方負同等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50%賠償責任;

(三)機動車一方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30%賠償責任;

(四)機動車一方無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20%賠償責任。

無交強險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非機動車、行人一方無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總損失100%的賠償責任。

另外,對沒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在承擔自身全部損失後,按照下列原則確定賠償比例:

(一)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閉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50%的賠償責任。

(二)在其他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60%的賠償責任。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就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問題為您做出的相關解答。交通事故關係到人民羣眾基本人身財產權益,但是因為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涉及各個方面,因此此類案件的審理往往遇到不少問題,如何及時化解矛盾、保護道路交通事故的各方參與人尤其是受害人的合法權益,是當前道路交通損害事故賠償糾紛問題,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武漢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