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審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內容有哪些?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內容:
1、醫療費 掛號費 診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 其他醫用費用,需結合患者病例及診斷證明。
2、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數和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標準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3、受害人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收入狀況和誤工時間確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365日)×誤工天數
4、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天數
5、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護理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6、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並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根據人身損害的不同程度,受害人可以主張不同的項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可主張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可以主張的具體項目有:
1.可主張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還可主張殘疾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等。
3.還可主張殘疾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三、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屬可以主張的項目有:
1. 根據搶救治療情況可主張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 還可主張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3.還可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金。
綜上所述,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確定誤工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有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受害人死亡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