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交強險賠償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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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肇事逃逸交強險賠償依據是什麼?

肇事逃逸交強險賠償依據是什麼?

雖然逃逸了,但是造成了第三方受傷,保險公司還是應該賠償。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章賠償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交強險的賠償

交強險的賠償範圍:

可以這樣説,凡是對第三方(除本車、本車上的人)造成損失的,無論是否有責任,都是交強險賠償範圍。當有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 20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0元。當無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1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 1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元。

交強險賠償的費用包括:

醫療費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死亡傷殘費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辦理喪葬事宜的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通過判決或調解產生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隨着車輛的數量不斷增加,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是有所提高,國家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也是制定了道路交通法規,其中也規定了所有的車輛都要購買交強險,當在道路上出現了交通事故並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後,投保人可以憑藉交強險來申請保險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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