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不籤賠償協議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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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交通事故不籤賠償協議該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的發生給、受害人以及家庭和社會都帶來了巨大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那麼在面臨交通事故發生後,雙方要對事故進行處理,解決損失,簽訂賠償協議等等。如果遇到交通事故不籤賠償協議,這該怎麼辦呢?本站小編將帶您一起學習瞭解。

一、調解: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訴訟:

1、起訴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5)案件受理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2、開庭審理

(1)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在調解筆錄上簽字後生效(注意:現在修改了,只要在調解筆錄上簽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領調解書時才生效)

(6)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

(7)向法院告申庭提出再審申請

(8)未達成調解協議

(9)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10)同意判決

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

(11)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現在,大家應該大致瞭解如果遇到交通事故不籤賠償協議該怎麼處理了,通過公安機關進行調節,如果仍不履行,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開庭審理來解決。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審理時如果不同意裁判後,分兩種情形,一種是裁定需要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而另一種則是判決需要15日內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最後提醒大家,時刻要記得生命第一,安全駕駛。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惠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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