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複投保交強險如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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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複投保交強險如何賠償?

重複投保交強險如何賠償

如果重複投保之後交強險只賠付第一份購買的交強險。根據《保險法》對重複保險的規定,投保的兩份交強險即便都是有效的,但這並不意味着兩家保險公司都需要按交強險最高限額對受害人進行賠償。

首先,基於對交強險所承保的保險價值的分析,交強險並不是無限度的對受害人的損失進行賠償,而是以其最高限額為限。

其次,雖然我國目前沒有法律明文禁止兩份交強險同時受償,但是這並不意味着交強險重複投保行為就不受《保險法》的約束。

根據《保險法》第五十六條“重複保險的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的規定,兩份交強險同時受償明顯超過其保險價值。

二、交強險理賠需提交哪些材料?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保險金。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強險的保險單;

2、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

3、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5、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的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

6、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

7、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機動車重複投保交強險的這種現象畢竟是少數,但絕對不可能是我們購買了多份交強險以後,所有的損失就全部都有個不同的保險公司來賠付了。所以,也能説重複投保根本沒有任何實質意義,還是奉勸大家在購買機動車或者二手車的時候,要確認交強險的投保情況,切勿重複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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