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交強險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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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亡賠償金交強險出多少?

死亡賠償金交強險出多少?

◆有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標準)◆有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後的標準)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50000元;(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8000元;(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舊)賠償最高限額:6萬 (新)賠償最高限額:12.2萬

◆無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標準)◆無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後的標準)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0000元;(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600元;(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4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舊)賠償最高限額:1.2萬 (新)賠償最高限額:1.21萬

死亡傷殘賠償項目:

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免責不賠範圍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情形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保險責任限額內不負賠償責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例如:自殺、自殘行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款中規定的保險車輛本車人員、被保險人;

3、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導致的仲裁或訴訟費及與之相關的其它費用;

4、間接損失,例如:車輛因碰撞而價值減損。

三、賠償程序

交強險申請理賠如涉及第三者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先聯繫120急救電話(如有人身傷亡),撥打122交警電話,並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户服務電話報案,配合保險公司查勘現場,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搶救費。

保險公司應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天內,書面告知需要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自收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説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付保險金。

車輛在行使過程中,都要遵循相應的法規,其中就明確説明了所有的車輛都要購買交強險,交錢險也會在發生了人員傷亡後進行賠償,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也要及時的進行報警並及時對傷者進行救助,同時也要在進行索賠時積極的提供交通事故的的事故責任書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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