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交強險免賠條件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1W

交強險是國家強制的險種,只要購買汽車的車主,都需要購買交強險保障出行安全。如果在汽車行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交強險可以承擔部分賠償責任。但是交強險也存在免賠償的情形,那麼死亡賠償金交強險免賠條件是什麼?

死亡賠償金交強險免賠條件是什麼?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22條雖然規定,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醉酒情形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傷亡的,保險公司只承擔墊付搶救費用的義務,但並未規定醉酒駕車肇事致人死亡可作為保險公司免賠的法定事由。

交強險作為一種特殊的保險形式,按照“不盈不虧”的原則進行收支,將本該由肇事個體承擔的賠償責任擴大到社會保險機制中去分擔,以實現一定的社會保障職能。而無證駕駛、酒後駕駛等行為系法律明令禁上的行為,因這些行為造成的損失,致害人應當罪責自擔,而不能讓交強險為其提供保障。因為交強險屬於責任保險,從本質上講,是代替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所以,交強險雖可為駕駛人員的過失行為提供保障,卻不能為駕駛人員的違法甚至是犯罪行為負責,如果交強險為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保險保障,不僅等於是在利用交強險的公益性質,讓眾多遵紀守法的人為違法的人承擔賠償責任,更是在縱容和鼓勵違法行為的發生,這是違背社會公理的。儘管如此,基於交強險的特性,《條例》仍規定了保險公司應當在免責的情形下根據受害人的需要墊付搶救費用。

在交強險理賠範圍內,只有下例四個條件是免賠的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

(二)駕駛人醉酒的;

(三)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四)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

解釋一下第二條:醉酒和酒後是不同的。就算你酒後駕車,但沒有達到醉酒的程度,那麼三者物損是及人傷,在交強險範圍內是可以賠的。

按現行標準,血液酒精濃度在0.2—0.8mg/ml(不含0.8)之間,屬於酒後駕車,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駕駛證,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血液酒精濃度在0.8mg/ml以上時,屬於醉酒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綜上所訴,死亡賠償金交強險免賠條件是什麼?交強險免賠償的條件包括駕駛人員酒駕或者醉駕造成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車主故意駕車傷害他人以及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發生交通事故的情形中都都可以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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