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險不予賠償的部分應該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1W

交通事故保險不予賠償的部分應該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一、交通事故保險不予賠償的部分應該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保險不予賠償的部分應該有主要責任人承擔,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二、哪些情況交強險拒賠?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交強險條例》)

第九條,被保險機動車在本條(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傷需要搶救的,保險人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書面通知和醫療機構出具的搶救費用清單後,按照國務院衞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牀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進行核實。對於符合規定的搶救費用,保險人在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保險人在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對於其他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墊付和賠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

(二)駕駛人醉酒的;

(三)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四)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

對於墊付的搶救費用,保險人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交通事故中除了交強險之外還有商業險,那造成的有些財產損失可能正好就不在交強險和商業險的賠償範圍之內,保險公司不賠償的這一部分,不代表肇事者也可以不承擔賠償責任了。你是受害者主張肇事者賠償的話,必須要有有效的證據才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