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訴訟怎麼舉證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9W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害的一方需要舉證證明交通事故這一侵害事實、損害結果以及交通事故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以下是一些常見賠償項目應當提交的證據:

道路交通訴訟怎麼舉證

(一)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户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會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4、當事人為道路交通損害賠償糾紛中死者親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

5、提交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其相互關係的證明(行使證、駕駛證等)。

6、提供受損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互相關係的證明。

(二)證明雙方當事人民事法律關係成立的證據

1、提供交警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2、提供交警部門出具的道路認定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