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1W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一些汽車駕駛員不瞭解事故處理常識,對自己是否應負事故責任以及應負多大責任也不清楚。實踐中,我們需要以交警部門做出的責任認定書來確定彼此的責任,那麼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是怎樣的?請閲讀下文了解。

一、出了事故司機負多少責任,主要看以下幾點:

1、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

2、違章行為與事故之間有無因果關係;

3、違章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因他人原因引起的事故,因不可預料,不可抗拒的山崩等意外事件引起的事故,緊急避險且避險得當引起的事故等等,當事人均不負事故責任。

二、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如果司機有違章行為,且違章行為與事故之間存在着內在的因果關係,這時駕駛員就該負事故責任。沒有因果關係,即使有多項違章行為或有較嚴重的違章行為,駕駛員也不該負事故責任。

如果有違章行為,且行為與事故之間有因果關係,這時就應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來估定事故責任。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如果當事人的行為屬下列情況之一,當事人就應負事故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責任:

1、交通事故完全由一方違章行為造成;

2、當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壞、偽造事故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

3、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卻沒有報案或沒有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

如果雙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則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應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如果雙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同,或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卻沒有報案或沒有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均應負同等責任。

如果三方以上當事人均有違章行為,則應根據各自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來劃分責任。

四、交通事故責任的計算

如果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給對方人員造成嚴重惡果,機動車一方即使無過錯,也應分擔對方10%的經濟損失。按10%計算,賠償額超過交通事故發生地10個月平均生活費的,按10個月的平均生活費支付。

交警部門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時,一般會從上述幾個方面確認事故雙方的責任,然後再結合現場的勘驗、調查等,最後做出責任的劃分。要是當事人對事故責任劃分表示不服的話,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上一級部門申請進行重新認定。本站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證據嗎,包括哪些內容?

交通事故認定書什麼時候做出

不服交警作出的事故認定怎麼辦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