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責次責比例是怎麼規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1W
一、交通事故主責次責比例是怎麼規定的?
1、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
二、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有哪些基本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依據是什麼?
交警判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大小,依據以下原則:
1、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
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應負交通事故責任,沒有違法行為的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
2、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損害事實。
損害他人健康的客觀存在是構成侵權損害民事責任的前提。如果沒有造成損害,或者某種行為可能會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並沒有成為客觀事實,就談上交通事故責任。
3、交通事故當事人主觀上的過失。
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是因交通事故當事人心理上存在着過失,即當事人對發生交通事故應預見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知道違法行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卻輕信能夠避免。如果當事人存在着故意造成的不屬於交通事故的範疇。
4、交通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道路中的交通事故也不能一概而論,在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以後,其實一定程度上還是照顧弱勢羣體的,但絕對不是任何情況下都得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的責任,如果機動車一方不負任何責任,給非機動車一方支付的賠償比例不超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