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人跑了交警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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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人跑了交警怎麼處理?

我國的交通事故依據道路安全閥和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條例進行處理,其中詳細的説明了交通肇事以及賠償標準。交通事故按嚴重程度劃分為四個等級,分別是輕微、一般、重大、特大事故。並且交通事故的處理也有相應的程序。那麼如果交通事故責任人跑了交警怎麼處理呢?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處理程序

(一)當事人自行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對下列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1、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

2、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財產損失事故,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填寫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並共同簽名。損害賠償協議書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繫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等內容。

(二)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對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

1、處理事故的人員

適用簡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處理。

2、現場處置

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在固定現場證據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對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交通警察應當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3、交通事故認定

撤離現場後,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現場固定的證據和當事人、證人敍述等,認定並記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繫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並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由當事人簽名。

4、賠償調解

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進行調解,並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交付當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後,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付當事人:

(1)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2)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3)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

二、交通事故處理步驟

(一)受理報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後,按照管轄範圍予以立案。

(二)現場處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三)責任認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四)裁決處罰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五)損害賠償調解

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製作併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六)向法院起訴

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併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交通事故責任人跑了怎麼處理

受害人會請求連帶責任人賠償全部損失。連帶責任人賠償後,可向其他責任人追償。法律規定承擔連帶責任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相應的賠償數額;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賠償責任。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交通事故責任處理的相關內容以及交通事故責任人跑了交警怎麼處理的相關辦法。發生交通事故後,依據相關標準進行劃分賠償。對於責任人不願承擔責任的情況,交警可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確認責任,由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切記不論發生什麼情況,一定要走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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