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闖紅燈被撞誰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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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是一種以電為動力的代步工具,因為使用方便,同時也不需要取得駕駛資格,因而從電動車推出之後就一下的風靡了全國。但現在,城市道路中出現電動車闖紅燈的情況也不少,那要是電動車闖紅燈被撞誰的責任呢?下文中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電動車闖紅燈被撞誰的責任?

電動車闖紅燈被撞誰的責任

責任由交警部門劃分:

(一)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二)無法查明交通事故原因,按下列規定認定事故責任:

1、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2、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3、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完畢後,應當製作責任認定書,並按規定宣佈和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應在接到責任認定書後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書面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的,應攜帶《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決定書》原件,並提出書面申請或填寫申請表。上一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後三十日內做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並告知當事人享有的權利。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凡是對第三方(除本車、本車上的人)造成損失的,無論是否有責任,都是交強險賠償範圍。當有責任時(不分主次責任),第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2000元,第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0元,第三方傷殘死亡最高賠償110000元。當無責任時,第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100元,第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元,第三方傷殘死亡最高賠償11000元。

在看完了上文之後,大家應該知道電動車闖紅燈被撞誰的責任了吧。此時説到電動車被撞一般都是指被機動車撞到了,這個時候如果機動車一方並沒有過錯的話,那麼會被認定為無責任,不過因為電動車一方屬於弱方,即使機動車無責任,往往也是要適當的承擔一些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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