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車給他人開發生事故責任如何判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W

借車給他人開發生事故責任如何判定

在實際生活中常常有人借了朋友的車發生了交通事故的,嚴重點造成人員傷亡的,那麼遇到這種問題,責任該由誰來承擔呢?

2010年7月1日以前,根據我國的《侵權責任法》規定,把車借給朋友發生了交通事故的,車主是需要負連帶責任的。但在2010年7月1日以後,我國《侵權責任法》中規定:把車借給他人使用後發生交通事故的,並且經過責任認定被認定為該車一方的責任人的,該責任應當由駕駛人和保險公司承擔。如果車主沒有過錯的則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換句話來説,把車借給別人發生交通事故的,只有在車主有過錯的情況下才需要承擔責任,其中賠償金額的多少還需要根據車主過錯的程度來決定。以下幾種屬於車主無過錯:

1、 借車人有駕駛證並且沒有被吊銷或者過期;

2、 借車人的駕駛證類型符合車主的車型,比如自動擋的不能開手動擋的車子;

3、 車主借出去的車是完好的,沒有故障的;

4、 借車人在借車時不存在喝酒、吸毒的情況的;

一般來説只要車主滿足以上四點要求,則借車人借車後發生交通事故的,車主都不會被判定為有責。如果借車人在借車人才喝酒、吸毒的,那麼車主也不需要負責。

但如果借車人發生交通事故後被認定為有全責並且需要賠償,但借車人又償付不起的,這時車主需要先墊付賠償金,但這筆賠償金不會超過車子本身的價格,車主墊付之後可以向借車人或者借車人的親屬追償賠償金。

如果借車人借車之後又轉借給其他人發生了交通事故的,無法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所以車主在借車時應當謹慎,最好讓出借人保證發生事故後自己承擔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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