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撞死人逃逸怎麼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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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撞死人逃逸怎麼判刑

一、醉駕撞死人逃逸怎麼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因此,如果酒駕撞死了人,車主逃逸的,會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是如何認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即,所謂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為人在交通運輸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並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4)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5)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7)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8)嚴重超載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要是因為醉駕撞死人並還有逃逸行為的話,那麼對行為人的處罰就是從3年有期徒刑開始的,最高可以達到7年有期徒刑。同時還要對死者家屬作出賠償。如果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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