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撞死人逃逸怎麼判刑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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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撞死人逃逸怎麼判刑處罰

一、醉駕撞死人逃逸怎麼判

《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嚴重殘疾的,以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行為一般以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在沒有造成重大的損失的前提下,一般只是交通肇事行為,只需要賠償被侵權人的人身和財產損失,但是一旦構成了交通肇事罪後,將要承擔的是刑事責任,而非侵權責任。醉駕後撞死人後逃逸是個非常嚴重的行為,因為逃逸將可能導致被害人本應能夠得到救治卻因為肇事者的逃逸行為導致死亡。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1、出於自信的過失導致先前交通肇事中的被害人死亡的。以實踐中的情況看,肇事者撞傷被害人之後,有的肇事者給被害人的傷口進行止血後,武斷地認為被害人不會死亡;有的肇事者看見被害人尚能行或説話,以為傷勢不重不會死亡,或者對這類被害人扔下一定數額的金錢,以為被害人可以自行去醫院而不會死亡,等等。總之,在這些情況下,行為人都預見到了自己的行為發生危害結果的可能性,但是根據自身的經驗或者憑藉自己採取的客觀措施,認為被害人不會死亡,或者説對被害人的死亡抱有僥倖心理,於是駕車逃走,導致被害人喪失了搶救機會,最後死亡。

2、出於疏忽大意的過失導致先前交通肇事中的被害人死亡的,這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撞傷被害人後,本應預見到由於自己將撞傷之後逃離現場的行為,可能會發生導致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結果,但是,由於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被害人喪失了搶救機會,導致最終死亡。比如有的肇事者曾經受騙上當於一些欲騙取錢財的所謂的交通事故被害人,根據以往被騙的教訓,結合當時肇事的情形,以為是被害人裝潑耍賴,於是逃離現場,有預見到自己的行為會發生被害人死亡的後果,導致被害人死亡。

醉駕撞死人逃逸往往會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自然在判刑處罰的話,肯定就會按照《刑法》中規定的量刑標準來處罰,結合不同的犯罪情節,自然給予行為人的處罰就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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