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無證駕駛撞死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 法律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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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酒後無證駕駛撞死人法律責任

酒後無證駕駛撞死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哪些?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民事責任

根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二)行政責任

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處15日以下拘留。

(三)刑事責任

無駕駛資格、酒後駕駛機動車輛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構成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不同的:不是酒後、無證駕駛的,致使一人死亡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才構成交通肇事罪)。

二、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從上述法律規定,我們可以看出,酒後無證駕駛撞死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至於酒後無證駕駛撞死人的刑事責任,只有在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情況下,才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酒後不開車,無證不駕駛。本站的小編在此提醒大家,交通安全大於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七台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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