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過户去哪兒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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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房產的分割是財產分割中的重要事項,房產一般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完成後該房屋產權被分成兩份。而雙方離婚後必然不會再共同居住,因此需要一方將產權過户給另外一方,同時可獲得與過户房產等價的經濟賠償,離婚房產過户去哪兒辦?

離婚房產過户去哪兒辦?

一、離婚房產過户去哪兒辦?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税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夫妻離婚房產過户手續辦理:

1、無論是通過法院調解離婚還是判決離婚,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和民事判決書都是具有法律強制約束力的法律文書。如果離婚時法院確定房屋歸一方所有,另一方應在法律文書生效後協助辦理過户手續,否則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協助法院辦理房產過户手續。

2、如果是協議離婚,另一方不配合辦理房產過户的話,當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是離婚後直接到公證機關將離婚協議公證,房產交易中心一般會認公證後的離婚協議。

二、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幾種:

(1)關於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離婚時);

(2)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協議離婚時);

(3)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複印件(訴訟離婚時);

(4)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房產證(訴訟離婚時);

(5)離婚證及複印件;

(6)房產證;

(7)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三、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費用:

(1)契税按產價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產價萬分之五。

(3)登記費80.00元;

(4)交易手續費百分之二(按產價);

(5)工本費20.00元

夫妻在離婚時辦理房屋產權登記過户可以選擇如下兩種方式:一種是在離婚前變更,另一種是在離婚後變更。在離婚前變更產權人名字是不用繳納契税等各種費用的,因為這時房屋仍然是夫妻共有財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仍為雙方共有財產。

在離婚後變更產權人名字是否需要繳税呢?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離婚後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徵收契税的批覆》(國税函〔1999〕391號1999年6月3日)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税政策規定徵税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税。  因此,夫妻離婚後辦理房屋轉移,只要能提供離婚判決或離婚證等能證明夫妻確已離婚的有效文書,則同樣不需要繳納契税等費用,因為由於離婚引起的房屋過户不是房屋買賣行為。

在辦理離婚房產過户時,需要準備齊全所需材料和需要繳納的契税。一般來講契税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如果想要合理避免契税可以選擇在離婚前辦理房產過户手續,如果是在離婚後辦理房產過户就需繳納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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